法院強制扣薪的定義與執行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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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扣薪的定義
法院強制扣薪,又稱強扣、法扣薪資或存款、查封薪水,是指當債務人未按約定償還債務時,債權人(通常是銀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直接從債務人的薪資或存款中扣除部分金額以償還債務。簡單來說,就是透過公權力介入,銀行可以直接從你的公司或銀行帳戶拿走部分薪水或存款。除了薪水,存款也可能被法院發函扣押,但效力僅限發通知當天,隔天就不能再扣押。
法院強制扣薪的執行方式
- 扣押命令: 法院發出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從銀行或公司領取薪資或提領存款,也禁止銀行或公司向債務人清償。
- 收取命令: 法院授權債權人可以直接向銀行或公司收取已被扣押的金錢。
- 移轉命令: 法院命令債務人的公司將部分薪資直接支付給債權人。
- 支付轉給命令: 當債權人不只一人時,法院命令公司將扣押的金額先支付給法院,再由法院按比例分配給各債權人。
法院強制扣薪的金額計算
法院會保留部分薪資,以確保債務人能維持基本生活。《強制執行法》規定,法院扣押薪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債務人薪資淨額的三分之一」,且扣押後的餘額不得低於「最近1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實際生活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若債務人認為強制扣押金額過高,導致生活困難,可向法院聲明異議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扶養關係證明、收入與財務現況證明、必要生活支出證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扣薪水償還利息,法扣時間可能會很長。根據民法,償還順序是先支付強制執行費用,再償還利息,最後才是本金。
如何停止法院強制扣薪
- 債務協商: 向債權銀行聲請債務協商或向法院聲請調解,若協商或調解成立,按照協議內容還款。但協商期間無法使用信用卡及貸款,需待債務還清一年後才能再申請。
- 更生或清算: 若協商調解失敗,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法院同意後即可停止扣薪。但需注意,協商是更生和清算前的必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