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保勞保後,勞保年資如何計算與累積?
Answer
非自願離職續保勞保後,年資計算與累積方式
針對非自願離職者續保勞保後,年資計算與累積主要依循勞保局的規定。若勞工被裁減資遣或已辦理退休,且勞保年資滿15年但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得以「被裁減資遣員工」身分續保勞保,以確保勞保年資不中斷並可申請失業給付。這段續保期間的年資將持續累計至老年給付中,影響未來可領取的給付金額。
續保期間可享有的給付項目與限制
續保勞保後,被保險人可以繼續累積老年給付的保險年資,同時享有生育、失能、死亡等給付項目。然而,需注意的是,續保期間僅限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不包含「職災事故保險」。關於傷病給付,則需視傷病是否由工作引起來決定是否可請領。簡單來說,非因工作造成的傷病,仍可申請傷病給付,反之則否。若在A公司被資遣後續保勞保,之後到B公司就業又再度離職,只要自A公司資遣日起算未超過2年,仍可用原有的「被裁減資遣」身分續保,這段期間的年資也會持續累積。
續保程序與費用分攤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9-1條規定,被裁減資遣人員續保勞保應由「原投保單位」辦理,原投保單位原則上不得拒絕。但如果與前公司關係不佳或公司已結束營業,勞工可委由「代辦團體」(勞保局表列之職業工會)投保,或以「個人」為單位辦理續保。由於員工已不具在職身分,保費負擔比例會改為員工自行負擔80%,政府補助20%。因此,在續保期間,勞工需自行負擔較高的保險費用。